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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第十三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809    评论:0
导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开曝光第十三批相关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开曝光第十三批相关典型案例。

  1.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3月4日,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王某经营的北门老腊肉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疑似麂子腊肉4.6公斤、疑似猪獾腊肉6.6公斤、疑似獾类腊肉16.7公斤(9只)。经鉴定,疑似麂子腊肉的物种是毛冠鹿,疑似猪獾腊肉的物种是豪猪,均为国家“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野生动物;疑似獾类腊肉的物种是草原斑猫,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移交北川羌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2.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3月4日,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蒋氏片口酒经营部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疑似麂子腊肉制品3块共6.4公斤。经鉴定,疑似麂子腊肉的物种是毛冠鹿,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30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六安市裕安区森林公安局开展野生动物市场联合检查时,发现黄某畜产品收购点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检查人员在该收购点仓库冰箱内,现场查获黄鼠狼(黄鼬)胴体3只、黄麂(赤麂)皮3张、松鼠皮11张。裕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封存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并移交裕安区林业局。

  4.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020年1月27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祁阳县羊角塘镇有人在网上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祁阳县市场监管局立即会同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县森林公安局对位于祁阳县羊角塘镇复兴社区的一处非法网上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河麂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竹鼠冻体10只、野兔冻体57只、娃娃鱼活体5条、鳄鱼龟活体8只、草龟活体2只以及鸟类冻体17袋约200余羽。经鉴定,其中部分野生动物及制品属于国家珍贵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物。祁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并移交祁阳县森林公安局。

  5.湖南省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案

  2020年1月23日,湖南省宁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宁乡市林业局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杉木桥农贸市场内的宁乡雪雪水产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现场查获野生花蛇(学名:黑眉锦蛇)12条,共7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经查,黑眉锦蛇为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月19日,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并处罚款。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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