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正文

哈萨克斯坦将部分农产品出口限制延至9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4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223    评论:0
导读

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发布命令,临时禁止荞麦、白糖、土豆、洋葱、火葱、大蒜、韭葱及其他新鲜或冷藏葱蒜类蔬菜、压碎及未压碎葵花籽、葵花油、荞麦碎等农产品出口;对胡萝卜、萝卜、甜菜、卷心菜、花椰菜、球茎甘蓝、大白菜及其他新鲜或冷藏芥属蔬菜、小麦粉、黑麦粉、软质小麦、混合麦等农产品实施出口配额管理。命令有效期至2020年9月1日。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4月13日电,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发布命令,临时禁止荞麦、白糖、土豆、洋葱、火葱、大蒜、韭葱及其他新鲜或冷藏葱蒜类蔬菜、压碎及未压碎葵花籽、葵花油、荞麦碎等农产品出口;对胡萝卜、萝卜、甜菜、卷心菜、花椰菜、球茎甘蓝、大白菜及其他新鲜或冷藏芥属蔬菜、小麦粉、黑麦粉、软质小麦、混合麦等农产品实施出口配额管理。命令有效期至2020年9月1日。
 
  哈农业部消息称,今后将按月确定相关商品的出口配额及国内供应量。哈农业部将至少提前12天在官网公布每种商品的当月配额数量、国内市场保供数量,以及提交申请起止日期等信息。农业部将根据供需、库存情况,以及各地方政府和相关协会的建议,核定出口配额及保供量。
 
  此前,哈农业部发布消息称,实施紧急状态期间,将对小麦和面粉出口进行限制,以保证国内市场需求和食品、饲料加工行业原料供应。哈农业部已批准4月份小麦出口配额为20万吨、面粉为7万吨。同时,出口商需以锁定价格,按照出口量的30%在国内市场销售。(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4/14/62369.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