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风险提示,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有序开放餐饮服务提供者堂食服务的通告》(第24号)文件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点,并重点注意如下事项: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人员、物资、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安全关口,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人员不得上岗,每日早晨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
食品加工制作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禁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制作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
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开放后继续加强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消毒清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顾客就餐结束后,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进行清洗消毒,10分钟后安排下一批顾客。
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或个人双筷勺。商务宴请必须实行分餐分食制。大型宴会暂缓,避免人员聚集。快餐店取消自助添饭台,采取安全方式加饭,防范风险隐患。
单位食堂要实行分餐制、分时段领餐就餐;经营性餐饮单位在取餐等候时做好消费者秩序管理,消费者和从业人员、消费者之间要保持距离,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外卖配送要使用食安封签对餐品进行密封,采取无接触方式配送,避免配送过程中送餐员与顾客面对面接触,做好送餐箱、送餐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涉及违反疫情防控,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以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