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控,4月7日至10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联合南昌、宜春两地监管部门对9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复工复产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人员到各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对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督导,重点检查了企业生产环境条件、企业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情况、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销售情况等环节的执行情况。此外,督导检查组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就有关问题进行指导,表示将立足职责,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正常运行。
此次督导检查了南昌2家、宜春7家食品生产企业。针对未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1家企业,检查组已责成属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服务力度,制订了《江西省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指南》,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围绕人员卫生、车间卫生、原料管控、安全管理等11个关键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立足职能,履职尽责,不断加大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