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14日电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据悉,此次杭州市本级共抽检345批次,不合格7批次。
据介绍,此次食品流通环节,该局抽检了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2类10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批次,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杭州物美竟宁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鳊鱼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分店销售的1批次活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联华华商集团西湖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鸡爪、散装鸭爪各1批次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杭州余杭勾庄综合市场陆兴祖鲜鱼店销售的1批次甲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1批次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桐庐县江南镇副食品商店销售的1批次越王塔料酒检出甜蜜素不合格。
此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食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8类共计7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糕点、蛋及蛋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调味品、肉冻皮冻、花生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64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