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4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期)》。
近期,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冰鲜油带(海水鱼),商标:/,规格/,生产日期2020年3月9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为4.8μg/kg,超出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2020年4月8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经查,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冰鲜油带(海水鱼)5.412kg。企业销售该批次冰鲜油带(海水鱼)5.412kg,并已发布召回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