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2批次,涉及肉制品、豆制品等4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克山县鑫一百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佳尚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6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汇滨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精肉里肌肠(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13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