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斯坦法律网4月21日报道,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与财政部4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牲畜出口若干问题的命令》,规定禁止出口活体牛(欧亚经济联盟海关编码0102);活体绵羊、山羊(欧亚经济联盟海关编码0104)。命令自正式公布起十日内生效,有效期六个月。哈农业部已就此向欧亚经济委员会作出书面通报。
据悉,哈农业部早在2020年年初已经作出禁止活体牲畜出口的决定。由于大量牲畜出口至其他国家并用于加工或转卖,导致哈肉类产品价格上涨,本国肉类加工企业开工不足。2019年,哈肉类加工企业平均开工率不足50%,主要原因是牲畜大量出口导致原料紧缺。(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