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3月26日,《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就此,赣州市场监管局下发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严格把控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监管关口。
一是对前期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情况开展“回头看”,重新组织“拉网式”排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自疫情发生以来,已在全市范围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截止目前已陆续关闭农贸(集贸)市场活禽场所511个。
二是继续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及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加大网络交易平台监测力度,重点监测为逃避监管而使用拼音、谐音、英文等手段表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防止已被下架(屏蔽、删除)的商品再次上架销售。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线上经营者4862户次,其中,电商平台(网站)852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网站(商品)8条。目前暂未发现野生动物网上违法交易行为。
三是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在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加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1万多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在线网络直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检查餐饮单位28056户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5918个次。
四是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有关野生动物内容广告的监测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及时处理,严厉打击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目前暂未发现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