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以来,该委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强化野生动物监管力度。
市市场监管委制定《市市场监管委贯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工作方案》,和《市市场监管委贯彻〈天津市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工作方案》,并成立市市场监管委野生动物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厘定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规程,健全协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为推进野生动物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夯实基础。
同时,该委开展全面检查,建立委、区局、基层所三级联动机制,对全市农贸、花鸟市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实施全覆盖检查,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海关、市规划资源局联合下发文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对4个区8个重点经营场所实地检查,现场查验畜禽肉类、水产品、观赏鱼等有关票证,约谈市场主办单位,并在普遍指导督促基础上,着力加强对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重点地区督查。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12万人次,检查农贸、花鸟市场2.56万个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82万户次,检查餐饮经营户13.01万户次,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