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和禁渔期执法监管,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4月8日至22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组织上海、江苏、安徽等沿江14省(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开展了为期15天的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是打击非法捕捞网具、涉渔“三无”船舶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采用统一部署、分区域实施、巡航检查的形式开展。行动期间,沿江各省(市)按照既定部署,紧扣目标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据统计,各地共出动执法船艇3608艘次、执法人员30009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94起、收缴非法网具14215件、没收渔获物5701公斤,办理行政案件524起、行政处罚594人、罚款423602元,司法移送137起、追究刑事责任114人。此次执法行动成效明显,有力震慑了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为共抓长江流域水域生态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长江办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将执法行动常态化,保持高压态势,督促沿江各省(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及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捕捞行为,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秩序,助推长江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