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102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相关产品1025批次,合格样品1000批次(详见附件2),不合格样品25批次(详见附件3)。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之源,界限指标-偏硅酸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乌拉盖冰泉,界限指标-偏硅酸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四季青农贸蔬菜批发市场(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四季青农贸蔬菜批发市场)生产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克什克腾旗草原野果饮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克什克腾旗草原野果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杏仁饮料,亚麻酸/总脂肪酸、蛋白质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巴彦淖尔市蒙特佳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巴彦淖尔市蒙特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阴山岩泉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内蒙古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内蒙古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山东大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7.内蒙古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内蒙古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沙土多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8.丰镇市蒙麦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蒙麦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丰镇锅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9.锡林郭勒盟忆蒙风情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锡林郭勒盟忆蒙风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牛肉(烧烤味),菌落总数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0.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姑娘湖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计)、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姑娘湖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2.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姑娘湖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3.察右后旗白镇康兴粮油(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察右后旗白镇康兴粮油)生产的菜籽油,酸值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4.丰镇市蒙麦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蒙麦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丰镇锅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5.四子王旗锡拉木伦饭店(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子王旗锡拉木伦饭店)的筷子,大肠菌群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6.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经营的酸奶小包,菌落总数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7.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经营的小麻花,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8.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经营的无糖吐司,菌落总数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9.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经营的切片面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贝尔制酒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贝尔制酒厂)生产的呼伦贝尔,酒精度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1.内蒙古绿草原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绿草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冬虫夏草酒42%vol,酒精度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2.准格尔旗源成鑫粉条加工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准格尔旗源成鑫粉条加工厂)生产的土豆鲜粉条(宽),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3.通辽市维多利商贸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维多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全麦面包,菌落总数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4.准格尔旗乐品会购物广场(被抽样单位名称:准格尔旗乐品会购物广场)经营的草原情大茶缸枸杞酒42%vol,酒精度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5.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贝尔制酒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贝尔制酒厂)生产的正宗呼伦贝尔酒,酒精度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对不合格产品情况的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7月22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