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0年4月30日)。
信息显示,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填报单位:钦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填报日期:2020年4月30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钦市监食罚〔2020〕02号 |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 | 92450702MA5L4BGB97 | 莫道强 |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