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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5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9    评论:0
导读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蔬菜制品和食盐3类食品141批次样品。抽检蔬菜制品91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糕点20批次、食盐3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蔬菜制品和食盐3类食品141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蔬菜制品91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糕点20批次、食盐3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宜州市王媒婆地方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彩椒”,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1.97g/kg,标准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北海市海城区闽辉超市高德市场店销售的、标称合浦县石康旺达食品酿造厂生产的“荞头”,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2.72g/kg,标准值为≤1.0g/kg。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河池市、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防城港、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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