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确保全县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有效打击食盐经营违法行为,保障全县人民吃上“安全盐、放心盐”,湖南省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20年5月起,在县域范围内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预防为主,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促进整改、标本兼治”原则,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保障食盐安全放置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企业责任,发挥社会监督,加强科普宣传,推动诚信建设,建立健全食盐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无证生产、批发、经营食盐行为;非法生产、加工、经营假劣食盐,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行为;食盐批发企业违反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采用签订委托代理、虚假用工合同、徐佳物流配送协议的方式,违规开展食盐转代批活动;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不具备食盐批发资质的单位违规购进食盐的行为;不符合食品标签标示规定、碘含量不符合湖南规定的食盐;食盐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按溯源要求履行进货查验手续,是否按规定执行索票索证和记录等制度;食盐批发经营单位的食盐存放仓库、配送车辆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通过深入开展此次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该局将严厉查处食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盐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县域内食盐经营秩序,切实提升县域内食盐质量安全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