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确定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
《通报》指出,2019年,陕西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安全保障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好。
据悉,陕西省在落实《意见》《规定》方面,工作扎实有力,出台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创新推动食品包装标签标注试点工作,推进智慧监管建设云服务平台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二维码,有效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力度开展特殊食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