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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目录征求意见截止,一封给部长的信函最后发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9    来源:第一财经    浏览次数:709    评论:0
导读

农业农村部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5月8日截止。就在征求意见截止的最后一天,集纳了流行病学、医学、生物学、动物学等领域多家中外机构专家意见的信函,直接寄给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

  农业农村部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畜禽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昨日(5月8日)截止。
 
  就在征求意见截止的最后一天,集纳了流行病学、医学、生物学、动物学等领域多家中外机构专家意见的信函,直接寄给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该信函呼吁,不忘新冠病毒(COVID-19)和野生动物贸易的关联,防止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将所有野生动物物种从《畜禽目录》中移除,呼吁永久禁止对野生动物进行集约化养殖,特别是4种作为毛皮动物养殖的非食用动物。
 
  这些机构包括中国绿发会行动亚洲基金、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等。
 
  专家们在致函农业农村部部长的信函中表示,《畜禽目录》的解释性说明里提到:“畜禽是指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但必须立足科学从生物学物种方面给以明确区分,被关在笼子里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圈养的野生动物,而不是驯养的动物。水貂、银狐、蓝狐、貉等毛皮动物,并没有被驯化,仅仅是被圈养繁殖。
 
  研究发现,集约化养殖从动物传染给人类的疾病包括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Ebola virus)、非典(SARS)、禽流感(Avian Flu)、猪流感(Swine Flu)和艾滋病毒(HIV)等。在新冠病毒(COVID-19)出现之前,貂被认为是导致病毒溢出的疫病蓄水池。
 
  大部分的病毒传播发生在养殖场的阶段,毛皮动物养殖、制皮等过程是疫病传播的大隐患。摄影/章轲
 
  “社交距离,应首先实现隔离人类和野生动物的接触。”国际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芭芭拉·马斯(Barbara Maas)博士表示,野生动物在栖息地组成相对稳定的区域生态平衡,它们彼此之间形成了支持和约束的关系,细菌和病毒也在其中起着平衡的作用。
 
  芭芭拉·马斯说,通常野生动物不会跨越栖息地对外部产生影响,但人类针对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活动,导致野生动物可以互相接触到本不该接触到的东西,就会导致病毒有可能进行重组突破。“就好像给了病毒在全球旅行飞来飞去的机票一样,从一个大洲到另外一个大洲,所以这是很不幸的。”
 
  数据分析师张晓红介绍,大部分的病毒传播发生在养殖场的阶段,野生动物被允许饲养依旧是疫病传播的大隐患。
 
  对于工厂化的皮草养殖与利用风险问题,中国绿发会行动亚洲专项基金管委会执行主任、行动亚洲创办人苏佩芬认为,只谈禁食而忽视毛皮动物等野生动物养殖,恐使得大流行病防控愿望落空。“最让我们担忧的是,在法律上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每年成千上百万只皮草动物被剥皮之后,它们的肉去哪里了?”
 
  中国流行病学专家、中山大学健康中心主任陆家海表示,狐、貉子、水貂的规模化养殖存在生物安全问题。他举例说,在皮毛制作过程中,炭疽容易形成芽孢,能导致人的炭疽疾病发生。
 
  山东大学副教授、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郭鹏介绍,集约化驯养鹿给人们带来人畜共患病的风险,特别是养殖场提供新鲜的鹿心血、鹿茸血及鹿胎做为食用。
 
  《畜禽目录》中的野生动物,除了狐狸、水貂、貉,还包括梅花鹿、野鸭、野鸡、鸵鸟、鸸鹋、美洲鸵以及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后两类动物不应归入水生 )。对此,上述专家们认为,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应从《畜禽目录》特种动物名单中删除,不论其商业用途如何,都应移至《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名录。
 
  专家们建议,建立食用动物的白名单。同时规定,在为各种商业目的养殖动物之前,从人类健康安全、动物福利及对环境的损害的角度出发,先行进行风险评估,重视留在《畜禽目录》里的驯化物种的集约化养殖条件。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自4月8日开始公开征求以来,社会各界纷纷发表意见,不仅是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业者也纷纷上书,表达诉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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