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233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18批次,不合格1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42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蔬菜制品33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24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豆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沧州御赐奇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赐奇美香肠,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2.雄县雄州镇小孟板面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3.唐山市曹妃甸区农副产品市场交易市场28号王智伟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4.唐山市路北区宏海肉联厂生产的宏海大盘肠獅子頭風味,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5.沧州市运河区阿海小酒馆使用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6.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滦南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冬笋(类别: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7.南皮县马广马记菜馆使用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8.平乡县鑫龙酱品厂生产的香甜脆瓜(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乐亭县城关陈碧水产品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0.孟村回族自治县南门火锅城使用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11.双桥区汇鲜果蔬商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蔬源市场12#84-86号张东旭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蔡志娜蔬菜店销售的香菇,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4.盐山中学第四餐厅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15.东光县永顺饭店使用的陶瓷餐饮具(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