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宁夏食品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1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936    评论:0
导读

日前,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已正式实施,在全区范围内启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已正式实施,在全区范围内启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宁夏农业农村部门表示,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销售者的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及重点品种,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要求食品销售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新制度试行主体为全区“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业生产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小农户、个体经营户等。试行的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葡萄酒及水产品。合格证的内容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5/11/64446.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