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福州一名消费者在吃外卖粉干时意外吃到硬鱼刺,导致鱼刺卡喉伤害。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在调查中,发现外卖商家普遍缺乏食品消费风险警示意识,外卖平台也未对入驻商家销售页面的标注原料和警示进行规范。为此,5月9日,福州市消委会发出关于外卖经营者加强食品消费风险警示工作的建议函。
5月上旬,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求助,称其在某外卖平台订购粉干等早饭,却在粉干中吃到硬鱼刺,鱼刺又硬又尖卡入喉咙,痛苦不堪,只好前往医院急诊,经喉镜处理才缓解,而购买的粉干页面仅提示主要原料为小麦,粉干中没有鱼却意外遭遇鱼刺。经福州消委会调解,外卖平台对消费者进行了理赔,并对店家扣罚信用分,双方达成和解。
在调解过程中,福州市消委会发现外卖商家及外卖平台普遍缺乏食品消费风险警示意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参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有关规定,福州市消委会向外卖平台及商家发出《外卖经营者加强食品消费风险警示工作的建议函》,建议外卖经营者做好食品消费风险警示。
福州市消委会建议外卖经营者,在网络页面应对食品原料按使用量加入量递减顺序一一列明,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对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应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如含有鱼刺、骨头、烫伤、高咖啡因、高糖、高脂肪等;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下列食品或其制品(过敏原),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
福州市消委会提出,外卖经营者做好食品消费风险警示工作,不仅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经营活动避免了不必要的风险,希望广大外卖经营者防患未然,落实警示标注,外卖平台利用大数据及人才优势积极做好规范督促工作,提升消费品质,促进经济发展,共建美好榕城。
福州市消委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点餐时若有疑问,要多与商家沟通,对外卖做进一步的了解,尤其是有特殊需求的消费者更要谨慎,消除消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