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8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2.07分。
2020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10500037,生产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绿芦坡香炉坪)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辅料管理、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2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等10个方面内容共17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2.07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通告提出,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