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品、其他调味料、蛋及蛋制品、蔬菜、餐饮食品、节令性食品6类食品4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水产品140批次,全部合格;其他调味料130批次,全部合格;蛋及蛋制品91批次,全部合格;蔬菜70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节令性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