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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暂未发现涉事“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在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56    评论:0
导读

5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已开展母婴店、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1185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726家,特医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场未发现“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在售,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母婴店35家,其中包括存在虚假宣传问题3家,下架其他问题婴幼儿相关食品18.24千克。

  中新网杭州5月17日电  5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已开展母婴店、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1185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726家,特医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场未发现“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在售,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母婴店35家,其中包括存在虚假宣传问题3家,下架其他问题婴幼儿相关食品18.24千克。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对母婴店、网络平台等重点、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摸,迅速摸清涉事产品在浙江省流向,并对浙江省母婴店、特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排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涉嫌虚假宣传、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普通食品放在特殊食品区域销售等。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对部分重点经营者进行了责任约谈。
 
  在开展流通领域排查的同时,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特医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指导,组织对无乳糖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等特医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查,上述特医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和产品标识标签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要求。企业生产的特医产品主要通过网络平台、母婴店和部分零售药店等渠道销售,现场检查的产品宣传文案等资料中未发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宣传内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识内容,区分固体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固体饮料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有以蛋白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销售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投诉。
 
  记者获悉,下一步该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通知》要求,进一步指导各地继续深入开展摸排检查,重点加强对母婴店等销售场所、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排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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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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