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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8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9    评论:0
导读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8类316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04批次,不合格12批次。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8类316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04批次,不合格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蔬菜制品43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45批次,不合格4批次;肉制品1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4批次、糕点32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沧州市河间市永发酱菜厂生产的腌甜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2.廊坊市霸州市东环路西侧小张海产+刘颖辉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承德市双桥区滨和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沧州市南皮县农家院饭店使用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5.唐山市乐亭大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分公司销售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沧州市沧县代记饭店使用的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7.承德市双桥区鑫森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承德市双桥区老孟果蔬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唐山市万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糖蒜(盐水渍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0.沧州市盐山巴金餐厅使用的餐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11.廊坊市永清县韩村愚木副食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2.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振波铁锅炖公鸡使用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518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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