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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395    评论:0
导读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0年第1期、第10期),涉及上海市浦东新区2家食品经营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0年第1期、第10期),涉及本区2家食品经营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叶星水产经营部经营的大头虾

  (一)食品名称:大头虾;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19年9月23日;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 经调查,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叶星水产经营部经营上述不合格大头虾的情况为:购入5公斤,销售2.5公斤,自行食用及正常损耗2.5公斤。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叶星水产经营部经营不合格大头虾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二、上海爱辛母婴用品商店施湾分店经营的婴幼儿有机营养米粉

  (一)食品名称:婴幼儿有机营养米粉;规格型号:250克(25x10)/盒;生产日期:2018年12月03日;标称生产者:培芝食品无锡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钠。

  (二)上海爱辛母婴用品商店施湾分店经营上述不合格婴幼儿有机营养米粉的情况为:购入3公斤,销售2.5公斤,封存0.5公斤。

  (三)上海爱辛母婴用品商店施湾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0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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