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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7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    浏览次数:704    评论:0
导读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糖、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豆制品等16大类食品672批次样品,其中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3批次,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1批次,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2批次。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糖、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豆制品等16大类食品672批次样品,其中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3批次,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1批次,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2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8月1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凉城县万家恩农贸批发市场销售的农家牛肉,磺胺类(总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凉城县万家恩农贸批发市场销售的鲜牛肉,磺胺类(总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凉城县万家恩农贸批发市场销售的牛肉,磺胺类(总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化德县满香楼饼屋销售的、标称化德县满香楼饼屋生产的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国泰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王府店销售的、标称乌海市苏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固体饮料(奶茶),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伊金霍洛旗好运烟酒民族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阿鲁科尔沁旗营养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骄圣地100%纯粮酿造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合格信息.xls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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