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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6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5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和冷冻饮品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冷冻饮品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和冷冻饮品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冷冻饮品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49批次,合格148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33批次,合格33批次;冷冻饮品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川湘人家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新余娃娃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酸奶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绿乡村生态品味楼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景德镇市昌江区梓涵包子店销售的甜馒头,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鹰潭市月湖区张亮麻辣烫店销售的冻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芦溪县白鹤峰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5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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