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5月28日电 担任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主任侯蓉把守护大熊猫的情怀融入到代表的履职之中。
除了在大熊猫保护领域做出的积极努力,作为四川省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今年两会,侯蓉第三次提交了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经过了三次修正,虽然不断得以完善,但在防范野生动物疾病感染人类导致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健全。”侯蓉说,无法杜绝野生动物源疾病传染人类的安全风险,因此亟待加强野生动物管理。
谈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的必要性,侯蓉表示,一方面合法或者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具有较大的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现在人类新发疾病 70%以上来自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具有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但现行野保法允许在取得相关手续后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即便是合法来源野生动物通过兽医主管部门检疫,也难以杜绝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同时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非法销售、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也会进一步加剧了野生动物疾病传播风险。”
另一方面,侯蓉也认为野生动物保护区及栖息地周边社区家养动物具有传播野生动物疫病的风险,也可能将家养动物疫病传染给野生动物,但却是动物防疫的薄弱环节,同时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缺乏疫病防控的标准、规范的疫情报送渠道和必要的监管,与兽医主管部门缺乏动物疫情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
侯蓉建议,加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有关法律规定,明确野生动物保护区周边社区家养动物防疫的责任部门并强化防疫规定,增加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杜绝野生动物疫病传播渠道并强化野生动物保护。
在具体修改建议方面,侯蓉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名称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使其除了保护野生动物外,还需要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尤其是加强野生动物疾病传染人类的风险管控。她还建议将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修订为:“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防范野生动物源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