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烟台市政府日前发布《烟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进行了分区规划,规划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并提出打造四大水产种业集聚区和四大种业基地。
禁止养殖区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红线禁止区;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进行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包括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等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红线限制区划定为限制养殖区。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重点近岸浮动式网箱面积不超过海区宜养面积的10%。
除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适合开展水产养殖的区域,划定为养殖区,包括海水养殖区和淡水养殖区。
规划提出打造四大水产种业集聚区和四大种业基地。以海带、大菱鲆、半滑舌鳎、黑鮶、黄盖鲽、海参6处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以及海湾扇贝、梭子蟹、皱纹盘鲍等10处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为依托,发展莱州湾海水鱼类及贝类种业集聚区、丁字湾对虾及鲆鲽鳎鱼种业集聚区、蓬莱海参及鲆鲽鳎鱼种业集聚区、长岛海珍品种业集聚区四大水产种业集聚区,形成山东省海带、海水鱼、海参、海水贝类四大种业基地,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水产健康苗种供应基地。
烟台市将积极推行园区化发展,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规模化、标准化的省级渔业园区,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向园区集聚,将园区打造成布局集中、建设集约、项目集聚、环境集美、科技和人才富集的新型渔业经济板块;按照“一个品种一个产业”的发展思路,着力培育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抓好海参、海水鱼、对虾、扇贝、梭子蟹、海带等主导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