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43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43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20号东门海鲜农贸市场4#楼017号摊韩朝辉销售的“濑尿虾”,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5.26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南宁市北湖北路15号北湖农贸综合市场一楼海鲜行第21号摊位罗水盛销售的“金鲳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验结果为3.62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凤岭五队86号水产行5-1、2、6号雷才满销售的“弹虾”,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3.20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明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