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力争通过3年(2020-2022年)时间的综合治理,食品生产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生产行为持续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日常监督检查合规率大幅提升,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基本完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上述目标。
《意见》提出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严格生产许可,强化许可跟踪检查,开展许可专项清理;二是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构建多层次的监督检查体系,抓好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实施抽检不合格记录企业定向跟踪抽检;四是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清单管理和整治销号机制;五是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和培训考核,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黑名单,实施严格的从业禁止;六是督促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着重解决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问题;七是充分发挥“吹哨人”监督作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推动企业自主化解消费纠纷,强化“投诉转案件”机制建设;八是多渠道搜集违法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九是提高企业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竞争秩序;十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加强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不断增强安徽省食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意见》进行进一步细化,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大市场监管的整体合力,充分调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统筹协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