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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9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4    评论:0
导读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等9类食品7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问题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等9类食品7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问题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柏佳惠综合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富金利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姜糖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丰县附城佳荣糖果加工厂生产的麻酥,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丰县附城佳荣糖果加工厂生产的豆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城星河城店销售的标称博罗县柏塘光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化核应子和博罗黄皮,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禅城区乐惠特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荔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荔园爽脆梅(凉果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禅城区乐卖特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荔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荔园爽脆梅(凉果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中山市小榄镇松和包装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咸脆花生,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中山市小榄镇松和包装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酒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江门市沙仔尾永兴日用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香酥花生(坚果炒货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吴川市塘尾丰年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兴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即食海蜇和海鲜味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永旺美思佰乐(广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冠利达(茂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榄豆豉海䲞鲷鱼(罐头),无机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中山市小榄镇正华悦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乐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中山市小榄镇正华悦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浓花生香 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中山市小榄镇绍红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今利肉类加工厂生产的黄圃腊肠 三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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