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食用植物调和油)
2020年6月2日我局在开展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06月02日我局收到由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07-XC20450107620300038),《检验报告》显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于2020年05月15日对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采购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04-07;规格型号:18kg)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该食品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0年06月0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发现有抽样不合格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04-07)2桶未开封使用。经调查询问,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白苍岭校区)2020年5月8日和2020年5月26日分别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食用植物调和油14桶和16桶,已使用28桶,剩余2桶。我局已于2020年06月09日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