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号〕,涉及我省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 淘宝网沈阳崇真枣恋商贸(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枣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宏福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枒子榛蘑,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 淘宝网大连特产辽渔远洋食品店(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荣德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 1号店秋和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秋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市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卷,日落黄、胭脂红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依法对沈阳市铁西区枣恋食品商行、大连荣德商贸有限公司、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市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等涉事企业进行了检查,查明各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各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涉事企业均主动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