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6月15日电 近期,厦门海关所属厦门机场海关集中销毁了一批来自国外的非法夹藏进境冰鲜水产品,这是厦门海关2020年首次监销非法夹藏的进境冰鲜水产品。此前,厦门机场海关在对一票申报为“冰鲜石斑鱼”的进口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夹藏有梭子鱼等未申报品种。
厦门机场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所有进境冰鲜水产品需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并随附原产国官方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而上述销毁的冰鲜水产品均未列入《输华食品目录》,且未随附原产国官方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属于未获准入产品,不得入境。
本批销毁的冰鲜水产品共计370千克,其中:冰鲜苏眉鱼41千克,冰鲜鲳鱼44千克,冰鲜梭子鱼285千克。查获的冰鲜水产品由具备资质的公司采用高温蒸煮的方式进行销毁处理,厦门机场海关全程监管。
为避免冰鲜水产品夹藏进口事件再次发生,厦门机场海关立即约谈了辖区冰鲜水产品进出口企业,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提醒企业依法依规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