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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5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7    评论:0
导读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9类20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03批次,不合格4批次。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9类20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03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饼干15批次、罐头20批次、酒类29批次、粮食加工品38批次、乳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槽子糕(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辛集市印像烧烤店使用的清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张家口市怀来县薄利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金针菇,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望都县复兴辣椒制品厂生产的西餐辣酱,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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