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引导该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规划》明确,到2022年年末,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总量控制,上大压小,减量置换,提升质量,新建(改、扩建)按照全省“增一减一”或“增一减二”原则实施,生猪屠宰加工总量达到3500万头左右,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为主体,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的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产业布局。其中,大中型规模化、标准化、冷链化屠宰企业比重达到65%以上。
《规划》设置标准,百万人口以上行政县可设置不多于3个能够保障市场供应的规模化、标准化、冷链化、安全化、智能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一般行政区县可设置不多于2个能够保障市场供应的规模化、标准化、冷链化、安全化、智能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村乡镇或居民集中居住地,能够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鼓励发展冷链化定点配送肉品销售网点,原则上不再新设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鼓励支持屠宰企业创新发展,生猪集中养殖地区和屠宰加工聚集区申请新建设计能力达百万头以上的一体化、特色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数量可以适度突破,从宽掌握,基本参数另行制定;同时,支持龙头企业创新生猪产业链组织运作产销模式,推进生猪育种、饲养、饲料和屠宰加工纵向一体化发展,带动周边养殖场(户)进入产业链。
另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规划》要求,于2020年7月底前制定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具体设置区域、数量分布图和压点方案;同时,对现有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进行彻底清理,逐一进行复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重新确认、联合兼并重组、升级改造和关闭淘汰等措施,确保达到《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