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至1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2695-2016)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对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检查中发现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进货查验制度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仓储管理制度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