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猫慈蜂堂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黑蜂雪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天猫慈蜂堂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黑蜂雪蜜(标称生产日期2020年2月12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天猫慈蜂堂官方旗舰店(网店经营者为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者信息: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59号。
风险控制措施: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黑龙江小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东北黑蜂雪蜜157瓶,已全部销售,生产者已组织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doc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