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今年以来,自治区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显示,我区报告野生蘑菇中毒事件28起,发病人数135人,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件数增加3倍,发病人数增加4倍。除北海、防城港外,其余12个设区市均有病例报告,桂林、河池、梧州、贺州等植被丰富的山区较多发。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疾控中心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科学防范,减少事件发生。
自治区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所所长蒋玉艳6月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误食有毒蘑菇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从3月开始时有发生,5-6月是高峰,持续到9月左右。我国已知蘑菇种类估计在4000种以上,毒蘑菇的鉴别非常困难,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许多民间的鉴别方法并不科学。最好的预防中毒方法是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不认识的蘑菇不要吃;吃蘑菇不要同时饮酒;最好不要吃杂菌;头上戴帽(菌盖)、腰间系裙(菌环)、脚上穿鞋(菌托)的蘑菇大多有毒,尽量不吃。
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一病区副主任医师韩林说,因蘑菇中毒引发的症状中,较轻的在进食10分钟至2小时出现胃肠道症状;或者进食10分钟至6小时产生精神症状以及幻觉;或者进食后一两天内出现光敏性皮炎症状。较严重的会造成肝肾损害以及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状。群众一旦怀疑或确认食用了有毒蘑菇,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应该尽快进行催吐,用手指抠咽部或用器具压迫舌根部,尽量把胃内容物呕吐出来,可反复多次,以减少毒物吸收,并且立即就医,最好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便鉴定种类,确定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