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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曾钫建议: 严控“特医奶粉”销售渠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浏览次数:973    评论:0
导读

曾钫建议,明令禁止母婴店、电商及其他普通商店销售“特医奶粉”,已进入流通渠道的“特医奶粉”由生产厂家召回,以待进入政府制定的销售渠道。明令限定“特医奶粉”只能在符合资质的药店及医院根据医院处方销售。对“特医奶粉”进行利润加成限制,避免因销售渠道受限而价格暴涨,额外增加患儿家庭生活负担。可考虑以医保卡、社保卡进行购买结算。在食品安全法中增加对于特医产品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同时增加对于违规销售特医产品的厂家和商家处罚条款。

  本报讯 近日,媒体曝光的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是继2004年毒奶粉事件后再次震惊世人的婴幼儿食品安全事件。该事件中,患儿家长在母婴店购买了店员推销的“固体饮料”而导致患儿停止发育成为“大头娃娃”。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谛恒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钫了解到,目前我国“特医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的销售渠道十分松散宽泛,不仅街边母婴店可售,网络亦可售,有关部门难以监管。“大头娃娃”事件便是对“特医奶粉”销售渠道过于松散的强烈警示。
 
  “对于‘特医奶粉’这样类似于具备药物性质的特殊营养品,应当严格管控销售渠道,以便于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实时监管,从市场流通环节阻止不良商品进入消费者手中。”曾钫认为。
 
  曾钫建议,明令禁止母婴店、电商及其他普通商店销售“特医奶粉”,已进入流通渠道的“特医奶粉”由生产厂家召回,以待进入政府制定的销售渠道。明令限定“特医奶粉”只能在符合资质的药店及医院根据医院处方销售。对“特医奶粉”进行利润加成限制,避免因销售渠道受限而价格暴涨,额外增加患儿家庭生活负担。可考虑以医保卡、社保卡进行购买结算。在食品安全法中增加对于特医产品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同时增加对于违规销售特医产品的厂家和商家处罚条款。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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