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粽子、绿豆糕等端午节令性食品3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关县艾乐购生鲜超市销售的糕点系列(绿豆糕),1批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街分店销售的馋猫绿豆糕,1批次富马酸二甲酯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杨凌恒旺多美汇生活超市销售的粽子,1批次糖精钠(以糖精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可联系经营者进行退货,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