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近日正式发布,建设规范主要涵盖了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的创建基本要求、评审规范、运行规范、综合评价体系及管理考核等内容。通过该建设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推进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规范组织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是指具有特定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主体(主要包括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和信息传媒机构等),并能够依托各种资源载体(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面向社会和公众普及正确的食物营养与健康知识。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是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履行职责、创新工作路径的重大成果,被列入《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目前已发展了4个市(县)级政府、7家教育科研机构、17家企业和1个行政村,合计29家基地创建单位。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该建设规范由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共同起草。自2019年4月开始,前后经过多次的会议研讨、意见征求以及多版本的修改和细节调整,历时一年完成。
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规范的制定和发布弥补了我国在食物与营养教育方面管理规范的空白,为开展食物与营养教育工作的单位或机构提供工作思路和自我评价方法,也为从事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团体在制定规划、实施管理方面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