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6日,我局接到举报函,举报函称2020年4月10日在网上购买了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的“一娃”宝宝蔬菜蝴蝶面,包装正面写着“无香精和防腐剂、无人工色素、无添加剂、不添加食用盐和碱”,但未标注其含量。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6日,夏津县市场监督局收到举报函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
二、调查查处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在成品库内未发现2020年3月31日生产的“一娃”宝宝蔬菜蝴蝶面。经核查,该批次“一娃”宝宝蔬菜蝴蝶面是夏津县君享食品厂受夏津县晟暎商贸公司委托生产的,只生产了20包,每包3元,共计60元。
夏津县君享食品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4.2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夏津县君享食品厂进行了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整(60元);
2、并处罚款伍千元整(5000元);
3、罚没款合计:5060元。
特此公告。
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