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6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常山金佰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联心菜市场鲍先明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诸暨市南门市场毛多英摊位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
(一)台州物美通广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富阳畲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竹筒乌米饭/速冻面米制品(熟制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台州市路桥创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温州美拉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冰淇淋大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湖州南浔凤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生产的葵花子(原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海宁市海洲街道嘉怡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杭州王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脆骨,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
嘉善川南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余杭区仓前旺达味精厂生产的味之精(调味料),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温州、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