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162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湖南省好又多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衡东苏尔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平江县万兴佳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 湖南温尔登商贸管理有限公司车站南路店销售的黄鸭叫,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湖南省德康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销售的芹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邵阳、岳阳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