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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6    评论:0
导读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6大类食品23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6大类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兽药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不达标、生物毒素超限量、污染物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6大类食品23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6大类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兽药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不达标、生物毒素超限量、污染物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亨通发水产店销售的黄鳝,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二)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阿明水产店销售的鲈鱼,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三)西安市长安区南院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1批次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四)西安海之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皮皮虾,1批次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五)韩城西韩百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散多味葵花籽,1批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汉台区前进中路麦之香蛋糕店销售的绿豆酥,1批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普照路店销售的麻花,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宝鸡高新路分公司销售的玉米面,1批次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西安市雪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天台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秦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山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凉果,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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