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33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332批次,不合格7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1、延平区艾莉糕点店销售的早餐面包(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延平区金玉沪闽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南安市水头镇品华居蛋糕店销售的蔓越莓西饼(饼干)(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1、福州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安分公司销售的菠菜(包装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阿维菌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2、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康乐超市销售的猪肝(检疫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饮料不合格2批次:1、标称福建省平和县灵通矿泉水有限公司2020年1月5日生产的金汤湾·灵通岩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标称雄县白马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25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武平东方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