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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创典型 强示范”助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2    评论:0
导读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规范农村牧区经营秩序的双提升,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目前,该市共有8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家“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和16家“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符合创建标准,通过考评验收。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规范农村牧区经营秩序的双提升,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目前,该市共有8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家“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和16家“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符合创建标准,通过考评验收。

  一是目标明确,标准清晰。根据包头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和具体工作方案,重点从示范超市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升级肉菜采购模式、审查肉菜源头信息、强化销售过程管理、设立优质精品专柜、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受理消费举报投诉、全面公开公示信息、借鉴执行先进标准等9方面27项具体标准以及示范市场的布局、设施、市场、经营管理4方面16项具体标准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二是流程规范,机制新颖。创建工作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考评验收、征求部门意见审核、公示命名等程序进行。按照“抓大不放小”和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创新创建工作机制,联合市农牧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制定了该市农村牧区中小型食品销售店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要求申报创建经营户围绕“整体形象好、证照公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4类16项具体标准先行开展自查,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主体参与示范创建活动。

  三是规范经营,成效初显。通过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有效提升了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及农村牧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了肉菜等食用农产品和农村牧区食品质量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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