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内阁府令第52号通知,对《食品标示标准》及《食品标示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的过敏原、消费期限、安全摄取食品是否需要加热以及摄取其他食品时对安全性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等进行了部分修改。
主要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相关标示,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名(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及香料的名称,删除了「人工」、「合成」的标示用语。甜味剂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甜味剂、人工甜味剂或合成甜味剂修改为甜味剂,着色剂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着色剂或合成着色剂修改为着色剂,防腐剂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防腐剂或合成防腐剂修改为防腐剂,香料的标示名称由原来的香料或合成香料修改为香料。
本通知自7月16日开始实施。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在2022年4月30日前仍可适用以往的规定。
另外,7月16日随着《食品标示标准》的修改,内阁府消费者厅发布了消食表270号通知和消食表273号通知分别对《关于食品标示标准》、《食品标示标准问答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可详见《关于食品标示标准》、《食品标示标准问答集》原文。